首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管辖知识
刑事诉讼
刑事证据
死刑知识
法律咨询
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
首页
>>
律师文集
>>
死刑知识
法律文集
犯罪状态
管辖知识
刑事诉讼
刑事证据
死刑知识
刑罚分类
犯罪类型
刑辩指南
刑事动态
文章详细
【死刑】死刑案件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
发布时间:
2018年9月28日
海南三亚知名资深职务犯罪(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)刑事案件辩护(刑辩)专业律师李泉
【死刑】死刑案件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
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,法律没有规定,从司法实践来看,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:
(1)民愤不是极大的;
(2)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;
(3)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,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;
(4)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,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;
(5)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,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;
(6)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;
(7)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。
关于我们
相册影集
法律咨询
专长领域
案件委托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人才招聘
网站管理
All Right Reserved
海南三亚知名资深职务犯罪(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)刑事案件辩护(刑辩)专业律师李泉
Copyright @2013-2013 版权所有
网站支持:
大律师网
友情链接
海南三亚知名资深职务犯罪(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)刑事案件辩护(刑辩)专业律师李泉